(二)已获得龙华区数字化改造资助,纳入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或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四)在获得龙华区数字化改造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四)申请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产品推广应用资助的,提供企业纳入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的证明材料(公布文件、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等),(五)申请区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产品推广应用资助的,提供企业纳入区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的证明材料(公布文件、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等),(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该批数字化改造项目认定的所有设备合同清单复印件,并注明购买龙华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合同清单(设备交付凭证、交货单、送货单),(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该批数字化改造项目认定的所有设备有关票据清单复印件,并注明购买龙华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有关票据清单(银行支付凭证、发票),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网申报系统后,(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电话:0755-23336070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103A室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