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修订版)》(湛人社函〔2023〕176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经审核,拟向湛江市恒昌生鲜配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及王静仪等7人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股反映,(联系电话:0759-2173887),附件: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xls2.一次性创业资助.xls3.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xls湛江市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