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澄海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澄农农函〔2023〕73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经联合区财政局进行实地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澄海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提供真实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754-85878291,附件:澄海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表.pdf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