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各街道)二、融资降本支持2.对辖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用工稳岗支持3.对受疫情影响招工困难的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5.对辖区大型工业企业积极扩大对辖区中小微工业企业采购规模的,按照其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采购金额同比新增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纳入全国大型制造业企业供应链体系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全国大型制造业企业供货金额予以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文旅纾困支持7.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景点景区、旅行社,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予以一定支持,按照其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予以一定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11.支持企业购买防疫保险,对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防疫保险产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