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湛江市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附件:湛江市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湛江市商务局2022年3月25日(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3620137)附件:湛江市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单位:元序号支持项目企业名称支持金额1一般企业项目湛江市旭正贸易有限公司47,520.002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6,750.003品先(湛江)水产有限公司111,535.704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15,260.135湛江市湛兴渔网有限公司66,690.006湛江维客进出口有限公司57,856.507广东橙星电器有限公司29,250.008广东创越电器有限公司29,250.009廉江市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1,000.0010廉江市丽谷电器有限公司26,995.3211廉江祥亨旅游箱包制品有限公司22,082.5812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9,200.0013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83,752.5014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187,207.2715湛江康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39,600.0016小微企业专项(保险公司垫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141,110.00合计1,185,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