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你局《关于山东省博兴县鑫圣华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工程出具选址意见的请示》(滨文旅请〔2023〕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博兴县鑫圣华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工程,占地面积20.2588公顷的用地选址,二、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特殊性,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三、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