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鄂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60896572,联系邮箱:65587748@qq.com,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1116室,附件1:《鄂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