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海曙区支持企业创牌创优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支持企业创牌创优工作专项资金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343896,附件:(第一批)2021年度市场监管产业政策兑现情况汇总表.xls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