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有关单位: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需要,参照省科技厅的做法,市科技局决定:1.对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应完成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期统一顺延5个月,本次延期事项无需项目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可申请提前验收,2.对于拖期验收的项目相应顺延5个月,对还不能完成验收的拖期项目,将按《邯郸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邯郸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3.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如期验收,邯郸市科技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