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现开展2022年度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技术创新中心由我市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位居前列的重点企业牵头建设,二、申报条件1.牵头单位应在鄂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20项(一类知识产权可视为5项),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认定后三年内计划投入技术创新中心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编制填写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面装订一式3份)提交至各区科技管理部门,2.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4.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考核,全力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联系人:张鲜电话:027-60896576邮箱:2205546916@qq.com附件:1.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2.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