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文件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区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四、有关程序按照《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一)申报程序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4.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2)部门审核推荐有关机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或所管理地区的职称申报工作,自主评审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三)开展评审1.评委会评审符合高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包含由高评委评审的中初级人员),五、纪律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工作,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1998〕50号)有关规定,附件:1.2023年涪陵区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安排2.委托评审函3.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要求4.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5.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6.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7.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8.重庆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9.重庆市职称评审结果分析表重庆市涪陵区职称改革办公室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