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科技局编制形成了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五批)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业务电话:高新处,22724120社发处,23768180平台处,22728217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五批)拟立项项目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1日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五批)拟立项项目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