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经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1.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拥有较强影响力和研发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40%以上,4.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近2年无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无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无影响知识产权示范的法律纠纷,3.纸质材料按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不申报或连续2年申报不成功的,且积极参加2023年国家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期满复核的单位,四、工作要求10月20日前,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确定推荐的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71-64566760邮箱:ynipolsx@163.com附件: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