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加强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工信规发〔2022〕4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的通知》(宁工信函〔2023〕258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复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对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核,现通过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对外合作科),书面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联系电话:2218595附件: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公示名单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