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申航等173名人员(见附件)具备晋升中级职称申报资格条件,缪俊龙等45名人员(见附件)具备晋升助理级职称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三、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至9月22日,四、公示联系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215办公室,附件: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前公示.xlsx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