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工作实施意见》(京农组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新一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计划,夯实产业振兴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薄”成果,依据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且以往年度未享受过壮大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村为扶持对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抓紧组织镇村申报项目,编制项目方案,研究确定2023年9个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名单公示(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表怀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3日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表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