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众创空间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每年由创业团队新注册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或2022年1-12月)种子资金须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客团队、初创企业3个以上(含3个),每名创业导师在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至少指导服务创业团队、入驻企业2次,二、一票否决指标(一)线下市级众创空间须同时达到下列指标:1.场地面积:拥有500平方米以上开放式自主支配场地,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或2022年1-12月)种子资金须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客团队、科技型初创企业3个以上(含3个),3.组建团队和企业:与众创空间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之和不少于20家,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或2022年1-12月)由创业团队新注册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迁入时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二)线上市级众创空间须同时达到下列指标:1.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应有固定办公场所,2.线上注册创客会员不少于1000人,种子资金须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客团队、科技型初创企业3个以上(含3个),5.众创空间使用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6.创客、创客团队情况表、新注册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入驻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线上虚拟众创空间需提供线上注册创客和在本市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