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继续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经营管理人员结构合理、较为稳定、创新意识强,70%以上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已经过创业孵化培训,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技术开发、市场分析、专利申请、人力资源、投融资、政策、法律、商务、信息、培训、市场和科技合作交流等服务,5.在孵企业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15家以上),7.拥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辅导员和1名创业导师,每名创业导师每年至少指导服务在孵企业2次,(二)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地和主要研发、经营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3.企业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5年),二、一票否决指标1.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2.入库企业数量: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备案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不少于30%,3.种子资金及投资次数: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或2022年1-12月)种子资金须投资在孵企业不少于2个,申报材料提供区间:2022年7月1日-2023年8月31日联系电话:8091380邮箱:wfskjjgxk@wf.shandong.cn附件:潍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潍坊市科技局2023年9月13日附件:潍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