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现将《高坪城区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24日高坪城区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坪城区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是指合法取得经营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在高坪城区为机动车临时停放提供公共场地和相关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第二条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区发改局负责制定高坪城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标准,做好高坪城区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高坪城区公共场地临时停车位规划设置,第五条经营单位应当结合高坪城区公共场地临时停车情况实际,第六条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采取不同的计费时段和计费方式,第七条实施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的经营资格,第九条经营单位负责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管理专职人员的从业培训、考核上岗、统一着装、工资发放、日常管理等,第十条机动车停放者应服从停车服务收费专职人员指挥,第十一条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专职人员的主要职责:(一)爱岗敬业,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机动车公共场地停放服务管理收费办法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