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根据《关于贯彻<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1号)、《关于印发<临安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153号)、《关于印发<临安市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申请相应社保补贴,现经过个人和单位申报,各镇(街道)、社区受理初审,认定刘晓蓉等643人次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合计金额2373500元(附件1),认定杭州临安兴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83家单位可享受单位招用社保补贴,合计金额795620.32元(附件2),认定董爱萍等23人次可享受创业社保补贴,合计金额110000元(附件3),认定肖丽梅等20人可享受其他补贴,合计金额40000元(附件4),本批补贴市抽审通过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2022年2月28日,补助名册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临人社发〔2022〕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