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农〔2022〕36号泗溪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2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农〔2021〕215号)及《关于调整2021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部分创建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农〔2021〕260号)等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验收,现将泰顺县2021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9.81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各有关乡镇和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泰顺县2021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拨付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4日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泗溪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印发附件:泰顺县2021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拨付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计划投资计划补助实际投资实际补助1温郁金绿色高产高效种植试验示范浙江奥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县泗溪镇横坑村购置3BCT-10大阳能杀虫灯15盏,汽油四驱微耕机(1WG4.05-95FC-ZC)1台、柴油四驱微耕机(1WG4.0-95FQ-ZC)2台、农用耕地垄机1台、燃油电动割草机2台、有机肥(羊猪粪)23吨及多媒体设备等,15.149.9414.949.81合计15.149.9414.94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