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16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二、企业提交的评价信息通过在线形式审查后,将由自治区科技厅分批次进行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入库登记,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将提请科技厅撤销登记编号,五、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六、请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同时可享受南宁市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贷款、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和科技创新券等优惠政策,入库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的必要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