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2022年省下放县区审批权限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建设广东省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程序(一)受理审查,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三)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验收申请书和材料,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组织验收,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辖区知识产权项目,附件1:仲恺高新区建设广东省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项目申报指南(版本2).doc附件2:仲恺高新区建设广东省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项目申报书.doc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