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征集2022年度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支持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之间以及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与漳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的高新区之间已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公共检测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其余高新区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为项目申报合作单位,于4月18日前将《2022年度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报送福厦泉三市科技局,将《2022年度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表》和《2022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三)项目申报单位须是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同时与福厦泉自创区三片区的科技创新平台已建立了长期稳定实质性的合作关系,项目申报时合作双方均需提供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文件,名称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平台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六)省科技厅将根据福厦泉三片区征集的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情况,福厦泉三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确定的拟支持的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清单,不支持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尚未验收的承担单位申报,电话:0591-87863003、87862696附件:1.2022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表2.2022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汇总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