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市社会科技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烟台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烟台市科学技术局政策与成果科,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30室,邮编:264003,附件:关于鼓励和规范烟台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