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发〔2015〕21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关于调整内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办〔2018〕173号)文件,我区认真开展了就业见习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马雪等21人完成了就业见习,并符合享受见习补贴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3月30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6105110),附件:2022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