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购买项目主要包括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职业培训服务、线上招聘服务,三、购买主体主管单位: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四、购买流程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大厅咨询电话:0712—32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