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一、政策依据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二、受理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申请材料1.《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表1-3),2.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初次申请时提供),5.劳动合同复印件,6.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材料,7.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四、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确定七、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窗口办理: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大厅咨询电话:0712-32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