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企业为通过湖北省科技主管部门2023年认定的新晋科技型独角兽企业,二、补贴标准对新晋为科技型独角兽的企业,三、政策兑现方式(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企业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2),四、注意事项(一)企业在获得奖励后需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五、联系电话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赵静84239968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李小刚84852221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耿丽莹84218965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王楠84855706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周俊锋84967999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李婳婳84739766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曾雪素84856859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杨小峰刘宇昕8421769284891019区政策兑现窗口84735838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奖励承诺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