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局,机关党委、两新组织党委、群团组织,驻区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经开区区级河(湖)长职责,强化河道管理保护责任,根据经开区委领导调整情况,结合经开区河道的现状,现将河(湖)长名录变更调整如下:宝象河河长:梁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洛龙河河长:张剑扬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料河河长:孔祥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总督察:李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变更后经开区各河道河(湖)长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特此公告,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湖)长名录(2023年9月4日)联系人:王哲0871-67436041电子邮箱:kjkqhzb163@.com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51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