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者王长青生前系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炸药库护库工,2023年7月25日7:08许,在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炸药库上班值守的王长青,被同班的炸药库护库工彭某某发现在休息室无任何反应,本公司报120、110后,全南县大吉山镇卫生院120到达现场,在对王长青查体后宣告其死亡,全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8月2日出具了王长青于2023年7月25日因突发疾病死亡,2023年8月1日,本公司向全南县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3年8月30日,全南县人社局作出全人社伤认字〔2023〕13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长青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的情形,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