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23-09-01
ZBGS—2020—30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珠交字〔2020〕402号)将于2023年9月4日到期,确定指导意见的内容不变,文件名称修改为《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有效期5年,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29日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等相关规定,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各方包括合乘出行提供者(即驾驶员)、合乘者(即乘客),三、合乘出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以下(含七座)私人小客车,(二)合乘出行应由乘客分摊的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和通行费,合乘平台可在乘客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驾驶员每天可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五)合乘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提供合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相关链接:《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政策解读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

更多精选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