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评国家级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贡献奖励,在石棉上缴税金总额每上一个1000万元台阶的加工型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贡献奖励,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贡献奖励,对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原则上按照3.5万元/亩给予投资补贴;对工业加工类项目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农业加工类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的原则上按照7万元/亩给予投资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补资金最高1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引进主导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