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了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1—87580662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715室邮编:350003附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拟推荐名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日附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拟推荐名单1.示范城市:泉州市2.试点城市:南平市3.示范县:福州仓山区、泉州德化县4.试点县:福州晋安区、福州马尾区、漳州长泰区、龙岩上杭县、龙岩武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