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职〔2023〕282号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等要求,现就开展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历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考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评估对象2012年至2020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认定的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对主动提出取消项目建设并退回中央补助资金的,二、考核评估方式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考核评估工作要求,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向社会公示,60分以下的为考核评估不通过,(二)后续处理考核结果将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考核不通过的、因故不运行的、或工作室命名人已不在岗的大师工作室,上述大师工作室如有补助资金未使用完的,四、工作要求(一)历年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于即日起启动,(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本行业评估考核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工作,下午13:30-16:30联系人:龚学尧、徐佶联系电话:62748577-7223181******650662748577-1425189******8726电子邮箱:zldddsgzs@163.com附件:1.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历年建设项目考核评估表2.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历年建设项目考核评估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日下载附件附件1: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历年建设项目考核评估表.doc附件2: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历年建设项目考核评估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