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区内各企业:根据《宜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开放发展示范市激励资金”“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宜商发〔2022〕14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川行天下”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商贸促〔2022〕13号)、《宜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宜财建〔2022〕89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开放合作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贸促〔2022〕1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开展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工作,二、申报项目(一)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保项目(详见附件6)(二)“川行天下”项目(详见附件7)(三)企业自行参加大型境外展会项目(详见附件8)(四)进出口国际物流费用项目(详见附件9)(五)网络营销平台项目(详见附件10)(六)外贸综合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1)(七)实施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详见附件12)三、项目申报审批兑现程序(一)申报,由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区管委会审定,经区管委会审定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资金,申报主体务必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四、申报时限申报主体于2023年6月15日前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取消该项目申报主体三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三)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申报主体应按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向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定期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同一项目已获得相关补贴的,所有项目申报均需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上下载与申报企业主体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的信用信息报告“概况”内容页,附件:1.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封面)2.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3.申报单位承诺函4.费用明细表5.项目申请报告(模板)6.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保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7.“川行天下”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8.企业自行参加大型境外展会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9.进出口国际物流费用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10.网络营销平台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11.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12.实施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13.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进出口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企业名单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