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设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互联网+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村组财务清查、村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救灾财物发放、村级财务业务培训等工作,第五条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是受村(社区)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管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服务机构,1.中心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级财务经济活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督促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进行村级财务公开、拍照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签字笔迹、村级报账员签字笔迹报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备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账乡代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统一由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专用章、代理会计印章、资金会计印章、乡(镇)分管领导印章组成,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第十四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村级当年财务收支计划、支出审核审批制度,村级财务报账工作流程:经办人执行并取得有效原始票据→经办人在原始票据上注明用途并签字→村报账员收集、审核、整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签字盖章→村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村支书)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村主任)审核审批签字→乡(镇)审核员签字→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核后办理报账→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审核记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交易工作的资金监管、账务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