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更好的培育我市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抢抓国际市场机遇,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交易团关于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与使用规定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申请第134届广交会企业按照省交易团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赋分,如有疑问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向市商务局反映,现将评审赋分结果公示如下:济宁市申请第134届广交会企业资质赋分汇总表.pdf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济宁市商务局(外贸外经科)联系,联系电话:0537-2312057,济宁市商务局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