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日照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日照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30日至9月5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780368773169邮箱:zypzk@shandong.cn附件:1.拟绩效评价优秀等次新型研发机构名单2.拟取消备案资格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日照市科技局2023年8月30日拟绩效评价优秀等次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拟取消备案资格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