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鼎市贯岭镇何坑营村低保户,2022年度因病住院,住院医疗费为168205.56元,其中个人自付医疗费为136186.08元,2023年8月其向福鼎市乡村振兴局申请防贫救助,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宁德市防止返贫精准救助方案》(宁委振兴组〔2022〕7号)文件要求,扣除福鼎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5700元,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不含3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0%比例救助,此项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3万元,给予防止返贫补助3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请向福鼎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152号(市农业农村局5楼)联系电话:0593-7853028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福鼎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