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1〕21号),制定如下补充意见:一、实施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对实施的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200万元,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含)且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照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量的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本《补充意见》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到期时间、适用条件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1〕21号)保持一致,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1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