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南京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融合集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包括高端软件、信息服务、行业通用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软件研发及相关行业推广应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具有公共属性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新平台,依托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领域新兴技术推动行业深度融合,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八)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或列入《南京市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九)鼓励企业采取以下方式申报组织建设:1.鼓励本市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项目建设,(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高端软件、信息服务、行业通用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软件研发及相关行业推广应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具有公共属性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新平台,依托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领域新兴技术推动行业深度融合,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八)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或列入《南京市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九)鼓励企业采取以下方式申报组织建设:1.鼓励本市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项目建设,(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