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奉化供电公司: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甬亩均办〔2021〕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奉化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奉亩均办〔2023〕3号)公布的“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拟对奉化区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为D档的奉化市通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欣明扬磁业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差别电价征收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加收电价采用按月收取的办法,根据企业连续D档企业年限,每月由供电公司在被执行主体电费中分别以0.1元/度、0.3元/度和0.5元/度的加价标准进行征收,其中宁波海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铝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浙江长林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系租赁土地厂房和变压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该3家企业实际用电量占变压器总用电量的比率进行征收,因宁波恒辉螺纹工具有限公司已注销,不予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实际征收企业为2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6日,联系电话:89294261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11楼附件: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企业名单.pdf宁波市奉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