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分为“新升规”企业奖励对象和第二年增长奖励对象,(一)“新升规”企业奖励对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且首次纳入本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每户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每户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四)“新升规”当年建筑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向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递交申报材料,第五章附则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同时符合市、区相关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同时适用于2021年新升规且2022年增速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及2022年新升规企业,第四条第二、三、四项同时适用于2022年新升规企业,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办法.doc相关链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办法》政策解读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