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院所:为提升省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24年度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2024年部门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实有人数超过50人的科研院所,二、申报条件(一)基础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二)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0周岁,2022年度未履行R&D经费统计填报义务的科研院所不具备申报资格,同时取消该单位下年度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资格,主管部门主要对所属科研院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行业应用技术需求提出审核意见,以及2022年度省属科研院所履行R&D经费统计填报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四、申报材料及时间科研院所申报科研业务费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审核表(附件1),(三)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盲审表(附件3,五、结题验收管理省属科研院所主管部门应落实部门职责,调整以后年度该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审核表2.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3.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项目盲审表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