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项目申报、综合审查和会议审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等4项标准建议列入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处反映,联系人:李群024-24011191,金海024-24011993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附件: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拟立项项目汇总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4日附件2023年第二批沈阳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拟立项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归口部门制定/修订1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2高校食堂用能节约管理规范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3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制定4市场销售环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