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实施细则(基础类项目)》,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基础类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形成了2023年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基础类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邮编:110016联系电话:24011297、24011172附件:2023年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基础类项目)计划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4日附件.2023年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基础类项目)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