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支持示范带动性强的开发区和县(市、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及产业链企业链式转型,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2.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1)产业数字化基础具备,1.鼓励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制定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方案及产业数字化转型总体工作方案,其中: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安排不低于70%的奖补资金支持本批次确定的开发区产业集群的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可安排不高于30%的奖补资金支持以下工作:一是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数字化诊所和产业大脑等建设,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可安排不高于20%的奖补支持以下工作:一是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诊所和产业大脑等,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工业互联网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等数字化转型领域贯标、企业上云等综合服务,设区市财政部门联合同级工信主管部门将推荐函、试点实施方案等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等提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