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为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安排1.登记范围、登记流程、登记要求等详见聊城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http://kjj.liaocheng.gov.cn/kjzx/tzgg/202301/t20230104_4207382.html),2.关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时间,实行常态化申请、主管部门按季度报送,请各主管部门提前谋划组织,于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完成登记材料报送工作,二、有关事项1.科技成果登记为山东省科技奖提名的必要条件,2.被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科技成果可直接被评定为本年度聊城市优秀科技成果,3.科技成果登记可作为企业申报相关项目和申请资金扶持的重要支撑,具体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联系人:么桂立马建勇电话:8378985聊城市科技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