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申报时间延长,请各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22日前向相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各区局加具推荐意见后于8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其他事项以2023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的通知》为准,特此通告,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的通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1日附件: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的通知.pdf附件-1.主要评审指标.docx附件-2.珠海市工匠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wps附件-3.XX学校XX(具体合作项目)工匠学院建设方案(模板).docx附件-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